重慶市新能源政策
當前作為重慶市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運行項目的配套辦法,重慶市財政局、重慶市科委于2009年11月3日聯合下發了《重慶市購買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實施辦法及流程(試行)》的通知,重慶市將以財政補貼的方式鼓勵在公交、出租、公務等公共服務領域和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的補貼政策。作為全國首批13個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,重慶市將在2011年年底前推廣示范1150輛節能與新能源汽車,為緩解新能源汽車推廣初期的成本壓力,示范推廣用車將享受購車及路橋費補貼等政府扶持政策。新出臺的實施辦法明確規定了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對象、數量和標準。其中,購買納入重慶市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運行項目范疇,并經重慶市政府認定的新能源汽車,車輛上牌2日內,憑借相關資料,就可以去申領6900元到4.3萬元不等的財政補貼。
除了規定新能源公務車、新能源出租車及新能源公交車可享受地方財政補貼外,還開創性明確規定了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可享受的補貼金額:戶口在重慶市的自然人購買新能源汽車,無法享受國家財政補貼的可享受購車補貼,即參照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準,對納入重慶市示范運行范疇的ISG中度混合動力汽車給予每輛車3.6萬元補貼和一次性路橋費補貼6900元,數量限定為100輛。這是國內首次對個人購買新能源車輛規定具體的補貼金額。